《梅州市校园足球发展促进条例(草案修改征求意见稿)》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
掌上梅州讯《梅州市校园足球发展促进条例(草案)》于11月27日经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进行了第一次审议,梅州为贯彻和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,市校实现民主立法、园足AG超玩会入口开门立法,球发求意求意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梅州人大官网和《梅州日报》刊发《梅州市校园足球发展促进条例(草案修改征求意见稿)》,展促即日起向社会各界人士公开征求意见。进条见稿界
2018年,例草教育部批准我市为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改革试验区。案修2019年,改征教育部批准我市开展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“满天星”训练营建设,向社是开征全省唯一拥有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改革试验区和“满天星”训练营的地级市。目前,梅州全国还未有一部以足球运动为主题的市校AG超玩会入口法规,梅州作为“足球之乡”,园足校园足球工作底蕴深厚,球发求意求意开展校园足球立法,是对我市校园足球过去卓有成效工作的一次提炼总结,是对我市校园足球创新发展模式的一次探索尝试,也是对我市校园足球打造新时代发展样板的一次创新实验,将为梅州擦亮“足球之乡”金字招牌和建设苏区融湾先行区提供先行先试的示范。
市人大常委会将《梅州市校园足球发展促进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列为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制定项目。条例草案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》《学校体育工作条例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相关政策文件的规定,在深入调研基础上,充分借鉴外省、外市先进做法研究制定。11月27日,条例草案经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进行第一次审议后,形成条例草案修改征求意见稿,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建议。
条例草案修改征求意见稿共计34条,分为总则、教育与普及、发展与提高、保障促进监督、法律责任和附则等,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校园足球工作的统筹规划、发展促进和监督管理等活动,在宣传引导、幼儿启蒙、学校责任、家长支持、学生参与、球队和竞赛体系、成长通道、文化建设、场地和师资保障等方面力求创新。社会各界人士如有宝贵意见,可向梅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反馈(邮寄地址:梅州市梅江区梅江大道88号市人大402室,电子邮箱:mzrdfgw@163.com),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。
梅州日报记者:林德培
编辑:林仪
审核:张英昊
- ·比亚迪计划在印度投资100亿人民币建厂?官方回应!|破谣局
- ·我市两名学生斩获世界机器人大赛总决赛冠亚军
- ·贵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(六届〔2023〕1号)
- ·快讯丨政协第六届贵港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召开
- ·清明节假期深圳湾口岸出入境人员超50万人次
- ·中国地市媒体融合发展大会暨“全国百家党媒看柳州”活动启动
- ·市领导参加祭英烈活动
- ·贵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名单
- ·市场监管总局撤销16张有机产品认证证书 涉酒类、中药材等
- ·大藤峡船闸通航3年累计过闸船舶6.77万艘次
- ·时政简讯(3月22日)
- ·【聚焦市两会·委员通道】政协委员曹林希 :加快甘蔗产业化发展 助推乡村振兴
- ·中方就美进一步加征50%关税追加提起诉讼
- ·公安部党委印发工作方案 在全国公安机关大兴调查研究
- ·快讯丨出席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的市政协委员报到
- ·我市举办第六届公益花坛葬活动